关于淇滨区申请集中供热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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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各小区、单位及用热户:
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保障申请用热的小区和单位尽早实现供热,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对于办理供热事项的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需申请使用城市集中供热或办理其他供热事宜的小区和单位,请于每年3月15日至6月30日到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黄河路合欢巷淇滨热力有限公司院内经营部
联系电话:6995999
2.为保证市政供热管网按期投运,每年8月31日前将完成新建小区热力设施与市政管网对接工作。8月31日后至采暖期结束,将停止受理市政管网开口对接工作。
3.用户申请报停业务,请于每年9月30日前申请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4.根据《鹤壁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需采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用户,其供热设施的施工图纸会审必须有城市集中供热经营单位参加”的规定,拟采用市政供热的新建小区和既有住宅小区(已建成使用但未同步规划建设城市集中供热配套设施的居民小区)在供热配套设施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必须经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如因未按要求提交审核,导致供热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将不为其办理供热入网手续。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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