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陷阱多,学生要擦亮眼睛
鹤壁翻译公司推荐阅读,版权归鹤壁新闻网,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鹤壁新闻网讯-鹤壁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记者 刘倩倩 实习生 王静】近日,有不少学生向本报反映,他们在暑期打工时遭遇了陷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大学生,在暑期打工锻炼自己是好事,但应当掌握一些保护自己的方法。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提醒大学生,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工作信息,并签劳动合同,留下证据自我保护。
介绍工作收100元介绍费 一周后电话竟停机
家住淇滨区的刘洋洋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放暑假后,刘洋洋希望找个暑期的工作。“6月15日,我在淇滨区淮河路看到有人在路边摆了一张桌子,说是可以介绍假期的工作,我留了联系方式,并交了100元介绍费,就回家等消息了。可一周过去了,也没人给我回电话,对方之前留的电话竟然停机了。”刘洋洋说。
随后,刘洋洋把此事告诉了父母,才知道自己受骗了。回忆起事情的经过,刘洋洋感叹此事漏洞百出,自己却没有意识到。“我的英语比较好,就想着到英语辅导班里当老师,或者做英语家教。当时,路边摊位上的工作人员说代课一小时就能挣50元,我觉得100元介绍费,迟早能挣回来。”刘洋洋万万没想到,这都是骗子的伎俩。
据我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像刘洋洋这样的遭遇,在我市不常发生,但大学生在暑假打工期间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尽量通过正规渠道找工作。如果看到一些广告牌上随意粘贴的招聘信息,并以高薪为诱饵,就要当心了。如果选择去中介机构找工作,一定要看该机构是否有当地工商局和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承诺发一天传单50元 干了3天也没兑现
“我帮人家发传单,说好了一天50块钱,发了3天传单1分钱都没有拿到。”7月18日,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桥西社区的高建华向记者反映,6月份他找了一份发传单的工作,尽管一天只有50块钱,可他觉得这是个体验生活的机会。“找我发传单的人说,如果我表现好,以后还会找我。”高建华说。
没想到,他顶着太阳到处发传单,3天下来却没有拿到任何报酬。“他们说我没有把传单发到应该发的地方,不给工钱。我又气又恼,却不敢跟父母说,只能忍气吞声。”高建华告诉记者,这次打工经历,让他终生难忘。
说好的实习证明、劳动合同到地方都没了
7月17日,家住淇滨区半坡店社区的小谢向记者说起了自己暑期打工时的经历。“放暑假之前,我在网上看到招聘辅导班老师的信息,还说会签合同,工资每个月2000元到3000元不等,最后还开实习证明。当看到网页上有很多往年暑期工作的照片时,我提交了应聘信息。”小谢说。
没想到,小谢在放暑假回到家时收到了通知,让他到洛阳当辅导班老师。小谢在和家人商量之后,决定去体验一下。“到了工作的地方之后,他们说没有劳动合同。我每天在辅导班里上课,几乎没有休息时间,原来说的2000元到3000元的工资,月底却只发了1400元,而所谓的提成,要在工作3个月之后才给。”小谢很失望,干了1个月就离开了。
“我有种受骗的感觉,说好的工资没有拿到,也没有劳动合同、实习证明。但身在异乡,我不知道该如何维权,回到家后感觉挺失落的。”小谢说,家人都劝他吃一堑长一智,但他感觉自己付出的劳动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如今,再谈起暑假打工,小谢说他再也不愿意做了。
[律师] 签劳动合同留下证据自我保护
针对类似的事,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给广大暑期想外出打工的大学生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工作信息。不要相信广告牌上粘贴的招聘信息,尤其要提防许诺高薪的工作。“正规渠道,像亲戚朋友介绍、正规的招聘信息等,能够确保暑期工作的真实性。”直艳军说。
其次,大学生们要掌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约束企业、保护求职者权益的相关规定。比如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钱财等。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使只打1个月的工,也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这样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就有了证据,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调解、仲裁,甚至法律反抗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我建议大学生在打工之前,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使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也要留下工资条、工装照、工作牌,或者是工友证明等,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直艳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