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工作全民参与 公共旱厕整治有奖举报公告
鹤壁翻译公司推荐阅读,版权归鹤壁新闻网,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为营造创卫工作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从2016年8月15日起,我区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共旱厕整治工作有奖举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凡存在于城市建成区、城乡接合部之内的公共旱厕皆可举报(只限淇滨区辖区内)。城市建成区范围为: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西至京广铁路、南至南海路、北至海河路。城乡接合部指城市建成区四界向外延伸2公里。
二、举报途径和参与方式。举报人可以采取来电、来信和来人等方式进行举报,要提供详细地址、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
三、举报受理。区创卫办接到举报后,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并核实举报问题,两日内将核实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保密。经核实确实为公共旱厕的,将按照淇滨区创卫工作有关督查处罚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处罚和问责。有关责任单位在接到督办后48小时内必须将旱厕拆除或开工改造,20日内完成公共旱厕改造任务;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将按照淇滨区有关效能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四、奖励办法。对举报旱厕经查证属实后,3日内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于100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
五、凡属下列情形的,不予奖励:
1.举报人对案件负有直接查处责任的;
2.举报人承担环境卫生管理和创卫市容环境卫生检查指导工作的;
3.匿名举报无法确定举报人的;
4.举报人举报之前已经有人举报同一问题的;
5.举报的旱厕经核实是户旱厕的。
六、本办法自2016年8月15日起开始施行,到2016年9月16日结束。
举报电话:0392—3356971。
举报地址:淇滨区湘江路东段,淇滨区卫计委办公楼4楼414办公室。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