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开车门,撞伤骑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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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新闻网讯-鹤壁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鹏】7月2日,淇滨区祥苑小区的张女士被车门撞伤,随手开车门的李先生为他的过失承担了1200多元医药费以及500元其他损失费。
当天上午,祥苑小区的张女士骑电动车去看朋友,途经黄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附近时,一辆停在路边的银白色轿车突然打开了车门。躲闪不及的张女士直接撞了上去,摔倒在地。“我没想到那辆停在路边的轿车的车门会突然打开,当我看见时已经晚了。”张女士倒地时左脚被压在了电动车下面,爬不起来。
轿车车主李先生看到撞了人,急忙下车查看。他一面向张女士道歉,一面查看她的伤势,看到她左脚脚踝受伤后,立即开车将她送往医院治疗。
李先生说,当时他突然接到女儿电话,便将车子停在一边,因为只顾与女儿通话,开车门时没看车子附近是否有人,这才发生了事故。“我以后一定要小心谨慎,稍一疏忽就可能出事儿。”
延伸阅读
开车门如何避免撞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停车要规范,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边20至30厘米,除了司机外,乘客尽量从右侧下车。
司机应提前提醒乘客,特别是后排乘客,看清车辆后方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下车开门时不要直接打开,应先慢慢打开一条缝,提醒过往的骑车人,门要开了,请注意。
骑车人、行人在路过停在路旁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应注意自己的车速,并保持与汽车的横向距离,避免被打开的汽车车门撞到。
(据《北京日报》)